网站地图|XML
>
<
栏目导航Column navigation
联系我们Contact us
公司名:山东济宁天一物流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手 机:13562407949、18606478678
座 机:0537-2172108
0537-2780197/2112939/2639929
传 真:0537-2780329
一部:刘堤头转盘向北红绿灯西永丰物流园内
二部:济宁东环小郝转盘北(鑫兴停车场)院内
三部:济宁动植物园对过
首页 > 物流专线 > 济宁至南阳物流
济宁至南阳物流
作者:山东天一物流有限公司 时间:2018-11-20 08:20:27 来源:原创

济宁至南阳物流为您讲解关于物流运输的过程中保函的意义和展现的作用是什么?关于为了不致因一些经常出现,而估计损失不会很大的有关货物的外表状况和数量的争议,影响货运程序的正常进行,而由托运人出具保函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将争议留待日后解决的做法是可行的。      但是,根据保函签发提单,毕竟违反单证的表示不得虚假的原则。承托人根据保函签发清洁提单,难免不被认为是与托运人共谋的欺诈行为。而且在许多国家,根据法律都有使保函无效的危险。      所以,接受保函签发清洁提单,对承运人是有一定风险的。因此,承运人对托运人提出的凭保函签发清洁提单的要求须特别审慎。如果承运人接受了托运人的要求,就应要求托运人提供一式数份保函。在接受保函时要特别注意,保函必须是以作为运输合同当事人的托运人的名义提出的,如果预料可能发生的损害较大,甚至还应要求提供由银行承担连带责任的保函。      承运人接受托运人提交的一式数份保函签发清洁提单后,除自行保存保函正本以备日后作为追偿的依据外,还应将大副在收货单上的批注记载于载货清单或载货运费清单上,并写明根据保函签发清洁提单,然后连同保函副本分送船舶和船公司在卸货港的代理人,供作将来处理索赔之用。报关员教材。      关于保函的效用,在海上货物运输中,一般有两种情况托运人须提供保函。有一种情况是当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就货物的数量,重量或包装问题上存在分歧时,如承运人怀疑托运人提供的情况有问题,但又没有合适的方法加以检查,或者承运人认为货物的包装不适合长途运输,而托运人这时已不可能另换包装,承运人会要求托运人出具保函,以保护承运人的利益,否则承运人就在提单上记入不利于托运人的批注。第二种情况是托运人为了某种个人目的,要求承运人在提单上记入与实际货物情况不一致的内容,承运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而要求托运人出具保函。凭保函签发清洁提单(包括要求承运人签发倒签提单和预借提单)就属于这后一种情况。      对于这种情况下的保函,各国法律一般都采取认可的态度。这是一种为了使货物及时出口的变通做法,对收货人不存在隐瞒事实的问题。而对于第二种情况的保函,在法律上是无效的。因为这种保函的实际意义在于共同欺骗无辜的第三者。 考虑到保函在海运业务中的实际意义和保护无辜第三方的需要,汉堡规则就保函的效力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汉堡规则第17条规定,保函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协议,不得对抗第三方,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保函,只是在无欺骗第三方意图时才有效;如发现有意欺骗第三方,则承运人在赔偿第三方时不得享受责任限制,且保函也无效。

相关资讯
相关产品

网站首页 公司简介 服务流程 服务项目 车辆展示 新闻动态 行业资讯 物流专线 服务网络 联系我们

地址: 刘堤头转盘向北红绿灯西永丰物流园内 联系人:王经理 手机:13562407949、18606478678 座机:0537-2172108 传真:0537-2780329
版权所有 济宁至西藏物流|济宁至青海物流|济宁至新疆物流|山东济宁天一物流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